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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春学期教育实习前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8  |  查看次数:[]

关于做好2015年春学期教育实习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4年春学期我校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继续实施各专业混编的实习支教模式,为做好教育实习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春学期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安排在新疆、酒泉、张掖、金昌、武威五地区。各学院根据联系点情况开展实习前期联系工作,联系点不做调整。

二、各点在深入开展教育实习工作前,应协调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拟定2015年春学期教育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2.根据本学院正常教学工作的进度和安排,确定教育实习联系时间安排与进度,积极做好与实习点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尽可能做好基层学校的积极配合与接洽工作。

3.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各点确定实习学校(以乡镇中小学为主)。

4.实习学校确定后,各点应安排专人(原则上指派专任实习带队教师)逐一落实实习学校对我校实习生的接受情况,包括接受实习学生的专业、人数、性别、食宿安排等细节信息。

5.12月10日前,各点将各专业实习学生实际需求人数统计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根据各点各专业实习生需求接纳情况,整体规划、统计、汇总后将各点对各专业学生的需求计划反馈到相关学院,由学院安排落实各点的本专业学生名单(根据学生生源地情况采取就近安排的原则或自愿报名为主)。

6.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在2015年春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2012级学生)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历史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生物科学、化学、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12个专业,实习时间为一个学期,请各点前期联系时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实习学校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7.务请各学院(点)在12月10日前落实本批教育实习前期工作,希望统筹兼顾、扎实有效地继续稳步推进教育实习工作,争取使教育实习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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